發布時間: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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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網安全風險管控重點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緊扣新形勢下電力保供和轉型目標,聚焦配電網安全運行、供電保障、防災減災和堅強可靠等方面安全風險,推動解決城鄉配電網發展薄弱等問題,全面提升配電網供電保障和綜合承載能力,國家能源局決定開展配電網安全風險管控重點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范圍
本次行動選擇吉林、江蘇、江西、山東、廣西、陜西6個省份,重點總結分析110kV及以下電網安全運行和可靠供電的突出問題。
二、工作重點
主要從配電網網架結構、新型并網主體接入、設備設施安全管理、運行維護、轉型升級過程中的網絡安全、應急處置等方面開展分析。
(一)配電網網架結構安全性
配電網防災減災差異化建設情況;建設標準與抗災減災要求的適應性情況;配電網薄弱區段改造情況;供電方向單一的縣域配電網清單梳理及改造提升情況。
(二)新型并網主體規模化接入影響配電網安全風險
分布式新能源電源、儲能電動汽車充電樁等新型并網主體大規模接入對配電網的影響;配電網對新能源接入承載能力評估情況;新型源荷規模化接入后對配電網協同控制的影響分析;新型并網主體并網安全管理情況。
(三)配電網設備設施安全狀態排查情況
配電工程路徑選擇、變電站及線路設備配置水平等方面依照國家標準落實情況;配電設備設施老化及超期服役情況;設備入網質量管控情況;配電網保護配置及定值管理情況;配電網特殊區段設備選型配置情況。
(四)配電網安全運行管理情況
現行配電網調度運行體制機制與新型配電網系統適配情況;配電網人員和運維工器具配置情況;主(配)變重滿載、線路重過載、電壓越限等運行風險摸排和解決情況;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配電網電力監控系統網絡安全管控情況;停電檢修及帶電作業管理情況;農村配電網“三線搭掛”問題治理情況。
(五)配電網轉型升級過程中出現的網絡安全風險
配電網管理信息系統涉控業務有關情況;配電網自動化改造情況;負荷控制系統、分布式電源控制系統網絡安全防護情況。
(六)應急處置能力有關情況
結合地方實際,評估雨雪冰凍、山火、臺風、洪澇等災害場景下應急體系及應急能力建設情況;應急預案編制演練情況;應急物資、隊伍及裝備配置情況;應急保障電源建設情況;極端狀態下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保障能力建設情況。
(七)構成一般及以上電力安全事故風險隱患排查情況
可能構成《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9號)中規定的一般及以上電力安全事故的風險;其他對配電網安全可靠供應影響較大的情況。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動員階段(4月15日前)
國家能源局召開2024年全國電力系統運行方式分析匯報會暨并網電廠涉網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對本次重點行動工作方案進行宣貫部署。各有關省級能源(電力)管理部門和派出機構及時將相關工作進行部署安排,并對轄區內電力企業提出工作要求。
(二)梳理分析階段(4月15日至4月30日)
各有關電力企業要加強問題分析和經驗總結,將配電網在安全運行、供電保障、防災減災和堅強可靠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經驗做法和意見建議形成總結報告。各地市供電企業梳理分析形成市級公司總結報告,省級電力公司匯總各地市情況并將各地市報告作為附件,形成本省配電網總結報告,于4月30日前報送至當地省級能源(電力)管理部門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
(三)現場工作階段(5月1日至7月31日)
各有關派出機構要會同當地省級能源(電力)管理部門,與轄區內電力企業進行座談交流,并選取3-4個典型地區進行現場調研,國家能源局視情況對部分地區開展督導調研。
(四)總結提升階段(8月1日至9月30日)
各有關省級能源(電力)管理部門、派出機構認真總結本次重點工作開展情況,形成工作總結,于9月30日前報送至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本次重點行動,嚴格落實各方責任,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有關省級能源(電力)管理部門、派出機構要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做好本次重點工作。
(二)強化整改提升。各電力企業要認真落實方案要求,深入分析配電網存在的安全風險,并制定針對性防范措施;各有關省級能源(電力)管理部門要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在職責范圍內制訂并落實相應工作措施;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要加強對相關問題整改提升情況的持續跟進,共同管控好配電網安全風險。
(三)嚴守工作紀律。工作期間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輕車簡從、廉潔自律,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工作中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國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