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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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消息,11月27日,國家能源局公開發布《關于加強電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電力系統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能發安全〔2024〕90號,(以下簡稱《意見》)。這份《意見》是國家層面首次專門就全方位加強電力系統運行安全治理出臺的政策文件。
當前,我國發展進入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并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的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時期,各種“黑天鵝”“灰犀牛”事件隨時可能發生,電力安全治理面臨一系列新形勢、新要求、新挑戰。《意見》從健全電力安全治理體系、增強治理能力、完善治理措施、提升治理效能等方面做出多項制度安排,提出系列改革舉措,推進各方責任落地。
國家能源局針對《意見》的出臺召開了新聞通氣會,對《意見》進行了解讀并答記者問。在會上,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副司長閻秀文指出,在加強電力安全治理方面需要堅持以下四個原則:一是堅持安全共治、系統管控;二是堅持聚焦重點、助力轉型;三是堅持改革引領、創新賦能;四是堅持堅持立足行業、服務大局。
在健全電力安全治理體系方面,《意見》提出了通過提升議事協調層級等方式,更好發揮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委員會和省級電力安全生產委員會(專委會)的作用,構建上下聯動、互相支撐的電力安全治理組織領導體系。明確了團結治網原則,厘清電網調度機構、電力企業和各類并網主體安全責任,提出協同打造共同而有區別的新型電力系統安全責任體系。進一步明確了多層級電力監管職責和跨部門、跨區域聯合監管工作機制。提出了加快新形勢下電力安全政策“立改廢釋”,健全完善配電網、新型并網主體相關制度政策。提出了推動成立電力安全治理標準委員會,強化對標準體系工作的頂層設計和統籌謀劃,以及建立反事故措施整改評估機制等要求。
在增強電力安全治理能力方面,針對配電網,提出了推動大電網安全風險識別、監視、控制體系向配電網延伸的思路,對加強縣域大范圍停電風險管控能力也提出了具體要求;針對發電側,在加強新工況下發電機組安全風險管控、強化新能源機組涉網性能管理等方面作出系列部署;針對用電側,提出了加強用戶接入系統的安全可靠性審查、涉網設備技術監督等要求。《意見》還在設備和工程安全治理、網絡安全風險管控和應急能力提升方面提出多項舉措。
在完善電力安全治理措施方面,《意見》提出,要堅持統一調度,新能源、新業態與新型并網主體要嚴格納入調度管理,深化調度運行與交易安全協同。深化雙重預防機制,推動新型并網主體納入風險管控范疇,明確風險分級管控、重大隱患判定標準要求。加強技術監督,組織建立電力行業技術監督體系,積極培育電力行業技術服務市場,強化電力企業和調度機構技術監督職責。健全協同聯動機制,進一步強化電力規劃與運行協同、電力調度機構與電力企業、各并網主體的協同以及跨部門協同。堅持科技興安,推動電力安全基礎理論、重大技術和裝備攻關,以及數智化技術融合創新應用。推進文化育安,樹立電力安全文化理念,加強電力安全宣傳和輿論引導,提升全社會人員的電力安全意識。
在提升電力安全監督管理效能方面,《意見》圍繞完善監管執法機制、強化安全信息共享、嚴格事故調查、優化監督管理方式等提出電力安全監督管理效能提升舉措。主要包括完善安全監管程序,進一步嚴格安全監管執法;完善安全信息報送機制,健全電力安全風險隱患和事故等基礎數據和信息共享機制,組織建立電力安全基礎數據平臺;建立電力安全執法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健全事故調查后評估和責任倒查機制;加強電力安全監管干部隊伍建設,定期舉行法律知識培訓,完善安全監管執法支撐體系。
國網能源研究院副院長袁兆祥認為,隨著新型電力系統建設進入技術“無人區”、改革“深水區”,電源結構、運行機理、控制基礎正發生深刻變化,電力安全內涵外延深化拓展,新主體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源、網、荷、儲各環節都成為影響電力系統運行安全的責任相關方,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面臨極大壓力。《意見》站在統籌發展和安全的戰略高度,統籌好保供和轉型,更加注重治理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充分考慮政府、企業、社會等多元主體的治理關系,統籌好源、網、荷、儲各要素和規劃、設計、建設、運行、保障等各階段工作,加強頂層制度設計,提出了安全治理體系、治理能力、治理措施、監督管理等系列舉措,推動形成電力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為電力系統安全轉型保駕護航。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監管部副總經理張勇表示,隨著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不斷加快,電網運行面臨的內外部環境更加復雜,新形態的電網安全運行面臨調控困難、極端氣候頻發、網絡安全風險等重大挑戰。此外,配電網運行風險管控能力不足,用戶用電側涉網風險管控能力不足,設備的安全和質量管理有待加強等問題還比較突出。在抓好《意見》措施落實的基礎上,要盡早啟動電力行業“十五五”安全規劃的重大專項研究課題,逐個突破難點,真正做到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電力系統高質量發展。